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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Ⅱ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时间: 2015-12-10 09:52:06    作者: 记者 姚 琼    来源:渭南日报

自12月5日发生雾霾天气以来,渭南市大部分地区已连续两天发生重度以上污染,特别是12月8日21时AQI达到阶段性峰值 520。未来24小时重污染天气持续的可能性极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渭南市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据悉,该《预案》要求,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工业减排措施:各级环保部门督导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 源的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督导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 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对未上脱硝设施机组,强制使用优质煤;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燃煤电厂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国控、省控和各县市区重点大气污染 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以上;所有水泥粉磨厂站停止生产。

(2)机动车减排措施: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黄标 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各级公安部门在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 的基础上,再停驶50%公务车。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交管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3)防止扬尘措施:各级住建部门 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各 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气温摄氏零度以上时),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

其他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严禁秸秆焚烧、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各级环保、食药部门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各级城管部门严禁明火烧烤;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4)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 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各地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 人员,24小时值班。

(5)建议性污染措施:建议公众减少外出,停止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能源消耗,将室内空调温度调至22℃~2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各项空气重污应急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请及时拨打环境投诉电话12369,以便及时查处。


编辑:党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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