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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 推行城乡医疗救助新办法

时间: 2015-04-30 08:41:55    作者: 记者 郭 艳 通讯员 董小芳    来源:渭南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白水县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医疗救助程序和标准,提高医疗救助的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白水县民政局制定新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从实施医疗救助的原则、对象认定条件、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的核定、住院救助提供的资料,标准,封顶线等十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与2014年8月份出台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相比:城乡低保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自付合规费用救助比例由65%提高到70%;对于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 的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家庭的救助对象正常报销后,个人承担合规费用由城镇居民起救线2.5万元,农村居民起救线1万元变为3万元,超过3万元,扣除3万元 后的费用计入救助基数,按20%的比例救助。

编辑: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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