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0-21 10:29:54 来源:临渭区应疫办
核心提示: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低风险区重点场所及重点机构防控措施的通 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低风险区重点场所及重点机构防控措施的
通 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现就低风险区重点场所及重点机构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严格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一扫一测三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严格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3.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
4.公共交通工具按照正常载客量50%的标准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严格做好清洁消毒。
5.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棋牌室、剧本杀、无外窗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办公室和客房,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食堂、健身房,封闭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暂停营业或举办。
6.各类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通过预约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
7.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8.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暂停线下授课。
9.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应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10.公众应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岗。
本通告的重点场所是指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重点机构是指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编辑:党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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